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豫财综【2017】61号)文件要求,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公示《孟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孟州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孟州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执行中收费基金项目发生变化的,市财政部门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孟州市财政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