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入“电子保函一体化平台” 供应商的征集公告
信息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2-11-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20〕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豫人社规〔2022〕4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行工程担保工作的通知》(豫建市〔2022〕7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促进全程电子化业务更加高效规范,促进政府采购类和工程类项目更加健康发展。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电子保函一体化平台”(后简称“平台”)供应商,欢迎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

孟州市“电子保函一体化平台”建设服务项目

二、平台及运维要求

(一)平台由中选供应商无偿开发并免费提供(包括提供免费质保、升级和维修服务)。

(二)中选供应商自主选择提供电子保函业务的专业担保机构;通过平台提供在线担保业务的承保人其所开具的电子保函必须具备合法性、唯一性、真实性、保密性、可追溯性,平台需提供查询和验真服务;平台开发须符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之规定,确保平台运行安全性和信息保密性。

(三)平台应实现全程电子化、无纸化操作,实现投标保证金保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履约保证金保函、质量保证金保函等全品类保函业务的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功能。

(四)平台应满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社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局等涉及各类保函管理的主管部门的业务需求,各主管部门管理本管理领域内的电子保函业务。

(五)中选供应商对系统建设、运维服务涉及的所有数据负有保密责任,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使用、传播或公开平台数据信息。

(六)供应商须拥有电子保函类开发完备的成熟产品,且对平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中选供应商承担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七)平台页面栏目设置简洁、合理,采用适当的图片格式和精炼的语言代码来保证平台的访问速度,能让用户迅速准确地找到所需信息。

三、参加此次征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供应商建设运行的电子保函类服务平台应具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及以上能力。

(三)具有在县(市)及以上对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电子保函平台的开发、建设和运维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平台功能需求

(一)平台角色

业主(招标或采购人)登录、企业登录、平台管理员登录。

(二)首页模块

主要提供新闻资讯和政策法规等信息。

(三)保函模块

项目查询:平台内项目,通过关键字,查询选择该项目详情。

保函申请:填写/确认保函信息,缴纳保费出具保函。

保函订单:提供保函下载、发票申请、发票下载功能。

保函管理:提供保函批改、保函退保、保函查验真伪功能。

(四)用户中心模块

个人信息:企业信息维护。

消息通知:用户获得保函申请进展。

人工客服:提供在线客服支持。

(五)报案索赔

提供招标方报案索赔功能。

(六)平台管理

数据分析:提供平台项目、注册企业、开具保函等数据的分析功能。

信息追溯:提供保函开具全流程追溯功能。

五、供应商报名提交的材料

所有材料报名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实,复印件留存备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时不需提供);

(三)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五)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类知识产权证书;

(六)带有“电子保函”字样软件著作权证书;

(七)供应商建设运行电子保函类平台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证书。

(八)具有至少一个县(市)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电子保函平台的开发、建设和运维成功案例材料(提供协议或合同原件)。

(九)平台功能介绍及实际项目操作截图。

六、报名材料的递交

(一)递交时间:2022年11月16日17:00(北京时间)前。

(二)递交地址:孟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联系人及电话:吴女士 0391—8292260

七、评审工作

(一)本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选。

(二)各供应商必须自觉遵守评选活动规则,不得干扰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行为,一经发现本单位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或宣布评议无效。

(三)2022年11月18日8:00我单位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并视情况通知报名供应商对“电子保函一体化平台”进行现场演示。

备注:参与报名及公开征集活动的人员应按要求落实人员登记、健康检测和个人防护等疫情防控措施。


孟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