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推行“电子保函一体化平台”的通知
信息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2-11-03

各保函业务主管部门、保函业务办理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豫人社规〔2022〕4 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推行工程担保工作的通知》(豫建市〔2022〕71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促进全程电子化业务更加高效规范,促进政府采购类和工程建设类项目更加健康发展。现将我市推行“电子保函一体化平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推进专班

为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为保障工作实效,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我市“电子保函一体化平台”工作推进专班。具体如下:

组      长:张  峰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赵  磊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副  组  长:毛东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高红军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戈  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卫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红军 市水利局移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翟红波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王立春 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各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毛东明同志任主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秋玉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委。

二、推进电子保函在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领域中的使用

在全市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领域推进传统纸质保函电子化升级,推进电子保函替代现金方式缴纳的涉企保证金,推进充实和丰富保证金缴纳方式,推进企业降本增效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各主管部门服务市场主体的能力和水平。

三、推进保函全品类、全流程电子化办理

各类保函管理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同配合,增强“互联网+”思维,以我市各行业各领域现行电子保函服务平台为基础,进一步拓展投标保证金保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履约保证金保函、质量保证金保函等全品类保函业务及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功能。推动实现打破信息屏障、填平技术鸿沟,推动实现CA登录、网签合同、在线签发、实时验真和线上存退等功能,推动实现多维度数据互通、高效率信息统计、全程留痕留印等功能。

四、推进电子保函一体化平台工作落实见效

各保函管理主管部门要做好传统保函的电子化升级工作,推动电子保函在本管理领域内的应用,使我市保函业务尽快实现全品类覆盖和“在线申请、在线办理、在线出函”全流程电子化的“电子保函一体化”工作格局,切实让企业办事成本不断降低、部门办事效率和水平不断提高、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孟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孟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孟州市财政局

孟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孟州市交通运输局

孟州市水利局

孟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