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10

  采购编号:MZCG2017007            招标编号:MZ2017-10             交易编号:MZJYJ2017016
    招标人 孟州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 孟州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项目概况 10997.26平方,上面9层,地下1层 (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资金来源 专项(县级配套资金)
  中标候选人 1、焦作青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3312417.97
2、河南立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322512.60
3、河南鸿森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3327017.56
   拟中标人 拟中标人:焦作青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原瑶瑶  联系电话:15639160061
评标委员会成员 贺沛然、吉振啟、岳鹏威、 王蓉、冯建军
废标单位及原因 深圳市中航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7页5.1项的要求;
河南国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要求;
河南省中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要求;
河南水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
河南春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业绩,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
河南翔宇建设有限公司、焦作市艺龙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南派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及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未通过初步评审
河南兴瑞建设有限公司、河南锦达建设有限公司和河南科兴建设有限公司均低于基准价下浮值,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2.2要求,评标委员会直接认定为不合理报价。                                                                                                          在主要材料单价的评审中,河南省钰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主要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12%的工程项目数量超过抽取数量的50%,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2.2要求,评标委员会直接认定为不合理报价。
   评标日期 2017年3月9日 公示时间 2017年3月13日-2017年3月15日
 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 孟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 郝先生  联系电话 18339135827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顾女士  联系电话 15514087016
    说明 各投标人如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本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2017 3 13  日到  2017 3  15  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书面材料,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