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并深化以“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为主的“河长+”协作配合机制,努力促进水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建设,全力推动水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衔接,形成水生态资源保护合力。
二是积极构建市、乡、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建立“塔式”巡河网,推动河长巡查制、“一函三单”工作制、督查考核制等常态化落实,全市共设定市乡村3级河长、民间河长、乡贤河长、水利系统网格长共计225名,定期巡河、履行管护职责,使全市实现了河湖管护责任网络全覆盖。
三是加大巡河频次,做到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乡级河长每月巡河一次、市级河长每季巡河一次,对巡河时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整改台账,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四是以流域为工作单元,定期对河湖中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聚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业兴”的美丽幸福河湖,使全市河湖面貌持续改善,群众的幸福感不断提升。
年初至今,该市市、乡、村3级河长共巡河12360人次,巡河率为100%;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2次,投入人力288人次、车辆109台次,整治河湖“四乱”问题53个,清理河湖垃圾128m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