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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三项措施确保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户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09-06-11

    针对我省家电下乡政策实施时间延长、补贴商品种类扩大、提高产品最高限价等相关政策的调整,市财政局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一是简化中间环节。为使农民尽早享受到国家的惠农政策,取消了乡镇财政所审核、市财政局兑付环节,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代垫直补。各乡镇财政所设立“家电下乡补贴专户”。  

    二是及时清算资金。为保证及时足额兑付补贴的资金需要,市级财政部门及时对各乡镇进行清算。出现补贴资金缺口时,由市级财政部门先行垫付,上级资金到位后归垫,不得出现停兑现象。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为防止骗补行为发生,财政部门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监督检查。根据补贴资金兑付情况,市、乡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销售网点代理审查情况进行抽查,并与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对于异常数据或疑似骗补行为及时核查。  

    截止2009年5月31日,我市财政部门已审核兑付补贴产品8761台,兑现补贴资金298.8692万元,其中2009年1月1日至5月31日审核兑付补贴4322台,兑现补贴资金81.3061万元,补贴政策取得了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