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政策解读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推进“四电”扩大应用和互通互认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市政务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3-03-09 浏览量: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推进“四电”扩大应用和互通互认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已印发,现就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等“四电”扩大应用和互通互认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101号)工作要求,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焦作市加快推进“四电”扩大应用和互通互认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焦政办〔2023〕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主要把握四个方面:一是强调信息系统打通。明确提出各部门生成证照、材料的信息系统按管理层级与同级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管理系统实现“应通尽通”,同时围绕实际应用,将办事所需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对接至相关业务办理系统,确保企业和群众能够体验到“四电”带来的办事便利。二是突出“四电”融合应用。结合政府数字化转型,同步推动电子证照与其他电子材料、电子印章、电子签名配套应用,促进企业和群众办事“免证可办”,助力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注重措施务实管用。聚焦我市电子证照应用范围不广、场景不多、频度不高,以及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材料应用支撑不强等短板弱项,针对性地提出可操作、能落地、见实效的工作举措,保障“四电”工作顺利实施。四是积极借鉴先进经验。研究梳理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制作、应用、共享以及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系统建设等方面的先进做法,认真学习借鉴。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主要明确2023年年底前,建立健全电子证照制发机制,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并做到标准统一、互通互认,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和社会化领域应用取得积极进展;“四电”支撑信息系统启动建设和完善,电子材料在部分行业领域实现可信应用,我市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四电”应用制度规则更加健全,支撑信息系统更加完善,并与各级各类业务信息系统“应通尽通”,“四电”在各领域应用更加广泛深入,企业和群众创业办事全面实现“免证可办”和材料“应减尽减”。

第二、三、四部分,主要是明确重点任务。一是加强“四电”应用支撑,分别明确了电子证照系统的完善升级任务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材料等系统的建设对接任务,旨在补齐“四电”应用信息化短板。二是加快“四电”应用普及,提出了推广电子证照和电子材料“减材料”应用、推进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拓展电子证照和电子材料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促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深化电子证照创新融合应用等任务,旨在推动“四电”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社会化领域的全面应用。三是推动“四电”互通互认和安全管控,分别明确了推进“四电”标准化规范化、推广电子证照制发模式、加快存量证照电子化转换、加强电子材料归集共享、提升电子证照和电子材料的数据质量、加强“四电”应用安全管理和监管等任务,旨在强化“四电”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互通互认,同时守牢“四电”应用安全底线。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督促落实、宣传引导等三个方面提出了保障工作落实的相关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