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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孟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2-09-26 浏览量: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表彰在质量管理方面取得卓越绩效的单位,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或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提高质量总体水平,促进产业振兴,增强我市经济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和《焦作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孟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条“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豫政办〔2022〕37号)

3.《焦作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焦政办〔2016〕3号)

三、起草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河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和《焦作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孟州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孟州市实际,制定了《孟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法制审核、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报市政府印发。

四、内容说明

办法明确了孟州市市长质量奖总则、组织管理、申报条件、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奖励及经费、监督管理、附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