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幼有所育”作为民生重点之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重视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
二、制定依据
2019年5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明确了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和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2020年4月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8号),为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2021年1月22日,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焦政办〔2021〕4号),促进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发展,缓解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困难。
目前,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约9000人。婴幼儿以家庭照护为主,家庭养育负担较重;另一方面,我市婴幼儿照护体系发展不充分不健全,没有形成规范化体系化的婴幼儿照护体系。
三、主要内容
《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等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和总体目标等三个方面。提出到2022年年底,建立至少1家符合我市实际、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多元化、多样性、多层次覆盖全市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包括五个方面,分别是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加大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力度、培育多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主体、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发展和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同时将各项任务细化为若干具体要求并进行了责任分解。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政策支持、用地保障、队伍建设、信息支撑和社会支持五个方面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措施,着力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所亟待解决的资金、租金、税费、场地、安全保障、人才建设和社会认可度等问题。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示范引领、强化宣传引导四个方面组织实施,不断推进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