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政策解读
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1-07-08 浏览量:

一、背景依据

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的手上,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倾向,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

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9号

5.《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焦政办〔2021〕20号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通过行政措施及政策支持,以制度的形式保证粮食种植面积,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达到稳定粮食生产的目的,保证我国的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的手上,为我国的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发展目标。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市长负责制考核,细化部门责任,增强粮食安全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耕地用途管控,确保粮食种植面积。

四、重点工作

(一)严格耕地用途管控。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加快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强化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小麦、玉米、稻谷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

(二)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目标作物,保障粮食种植面积。组织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

(三)规范流转土地管理。贯彻落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加快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强化租赁农地监测监管。

(四)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落实保障本地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把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作为硬任务,切实抓实抓细。强化粮食种植面积目标责任制,务必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粮食种植面积任务。

(五)强化粮食生产政策支持。落实产粮重点乡镇奖励、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对粮食主产区给予利益补偿,着力保护和调动保护耕地、重农抓粮和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

(六)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实行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加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七)开展耕地种粮情况监测。定期开展农业遥感地面样方调查工作,为全省农作物种植分布“一张图”遥感监测工作提供数据支持,提高监测精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个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紧把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稳妥有序抓好贯彻落实,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倾向。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宣传,增强全社会“爱耕地、广种粮、种好粮”的自觉性,为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