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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政策解析材料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0-07-20 浏览量: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建村〔2020〕17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孟州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孟办〔2019〕7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推动农村环境卫生持续改善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政策解读及工作目标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简称“收运处置体系”)是指从农村垃圾收集房(点、站)将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运输、最终处置所配置的设施、车辆、运行服务队伍和建立的管理制度。按照上级下达任务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所有行政村、90%以上的自然村;到2022年,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并实现稳定运行。

二、政策内容及解决的根本问题

本方案重点解决全市农村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滞后,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以及生活垃圾得不到有效处理等问题。一是优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布点规划,到2021年7月底前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房、转运站及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二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回收利用链建设,2020年、2021年,各乡镇办要分别确定2个、3个试点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到2022年,垃圾分类和资源量利用工作全面开展;三是多渠道筹集农村垃圾收运处置建设管理资金,实行市、乡、村三级分担机制,合理制定“三级”负担比例,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增强对农村垃圾治理的保障能力;四是不断改进完善农村环卫一体化运营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乡镇、村庄网格员作用,强化对环卫公司的监督管理,以严格的考核督促环卫一体化公司做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实现规范收集、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