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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孟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的通知》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日期:2022-11-29 浏览量:

一、为什么要出台该规定?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市民对健康要求越来越高,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中原行动的实施意见》等要求,2020年6月3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立法通过《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其中第十六条明文规定:“加强控制吸烟、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城市市区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含电子烟)。禁止吸烟场所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全面推行无烟机关、无烟单位建设。禁止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含电子烟)。”河南省内郑州市、洛阳市等地均已对公共场所禁烟完成立法。我市作为县级城市,没有立法权,但应该出台政府层面的规定。

二、出台该规定的依据有哪些?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中原行动的实施意见》《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

三、规定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有哪些?

本市市区的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室内”(或“封闭的”)区域包括有顶部遮蔽或一处或多处墙壁或侧面环绕的任何空间,而不论顶部、墙壁或侧面使用了何种物料,也不论该结构是永久的还是临时的。公共场所应涵盖公众可以进入的所有场所,或供集体使用的场所,无论其所有权或进入权。工作场所是指公众在其就业或工作期间使用的任何场所。公共交通是指用于运载公众以换取报酬或商业利益的任何车辆。

四、规定室外禁止吸烟的场所有哪些?

室外区域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有:(一)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教育培训机构等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活动、服务的场所;(二)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学校、培训机构的室外教学区域;(三)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等主要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四)体育健身场馆、演出场所的室外观众座席和比赛、健身、演出区域;(五)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举办大型活动的需要,划定临时性禁止吸烟的室外区域。

五、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规定: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建立健全禁止吸烟的管理责任制度;(二)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不得摆放烟具;(三)禁止在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此项公共场所不包括商场);(四)做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对禁止未成年人吸烟作了哪些规定?

规定中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经营者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销售烟草制品。经营者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标识。”

未成年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

七、对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和违法当事人如何处罚?

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对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造成该公共场所多次发生吸烟行为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对违反本规定在禁止区域吸烟的,由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责令立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