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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3-04 浏览量:

一、调整背景

为规范我市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工作,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五)《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八)《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25号)

(九)《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号)

(十)《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三、起草过程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和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190号)相关要求,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孟州分局、孟州市农业农村局对我市禁养区相关情况进行排查,制定了《孟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并征求有关乡镇办事处和有关单位的意见,经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印发。

四、内容说明

方案明确了畜禽养殖禁养区的调整依据、范围和管理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