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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小区和背街小巷命名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0-04-23 浏览量:

近期,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转发民政局关于新增小区和背街小巷命名的意见》,现对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根据《关于县城部分道路、街巷更名命名意见》(孟政〔1986〕31号、《关于城区部分街巷胡同命更名的通知》(孟政文〔1996〕44号、《关于变更城区县前街、南街孟州路名称的通知》(孟政文〔1997〕61号)、《关于新增行政村和城区部分道路胡同巷小区命名意见的通知》(孟政办〔2005〕76号)、《关于新增街巷小区命名意见的通知》(孟政办〔2009〕39号)、《关于新增小区命名的意见的通知》(孟政办〔2012〕99号)相关文件,城区内经政府下发文件进行命名的小区有80个,背街小巷47个。

随着孟州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新建街巷和标志建筑物的增多,亟待规范地名名称。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号)和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行发〔1996〕17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新增232个小区、34个背街小巷进行命名。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维护其严肃性,对外发文、发信、发电、户籍登记、工商企业注册、印制各种证件等要规范使用,方便群众生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文件依据

1.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号)

2.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行发〔1996〕17号)

三、主要内容

《关于孟州市新增小区、背街小巷命名的意见》包括两项内容。

1.楼院命名更名方案表。

2.背街小巷命名方案表。

四、命名程序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民政局向四个办事处下发了《背街小巷、楼院名称命名备案申报程序和申报标准》。

背街小巷、楼院名称命名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申报备案。各街道办事处需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进行初审,然后统一向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请示报告、《楼院命名备案申请表》、《背街小巷命名备案审请表》、背街小巷、楼院平面图、地形图复印件等)。2020年月6日,办事处的初级申报完成。

民政局抽调专人对楼院和背街小巷进行实地查验,再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地名专家委员会研究论证命名(更名)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初步命名方案。3月13日至19日在孟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后,需再次收集群众意见,经专家委员会讨论后形成最终命名方案,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正式行文,才可以制作安装楼院、街巷标准名称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