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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预出台《孟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现对公众征求意见
信息来源:市残联 发布日期:2023-02-01

    后附《孟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具体内容。

    公示单位:市残联

意见反馈:0391-8156780(mzcanlian@126.com)

意见征集起止时间:2023年2月1日至3月3日


2023年1月31日


孟州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加快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2021〕36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焦政办〔2022〕6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孟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时期将残疾人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续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工作,残疾人事业取得了较快发展,全面完成了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的各项任务指标,全市残疾人事业迈上新台阶。残疾人兜底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全市1467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4368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困难残疾人领取生活补贴,5165名重度残疾人领取护理补贴;为121名贫困失能失智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医养服务;完成659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持续提高。287名残疾儿童接受康复救助,基本实现应救尽救;为6318人(次)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服务率达100%,为3293人(次)提供辅助器具精准适配服务,服务率达100%。残疾人教育水平稳步推进。14名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203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2%。残疾人就业状况明显改善。实名制培训残疾人1511人,实现就业创业506人。建立农村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1个,辐射带动557多名残疾人就业增收、实现脱贫。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更加活跃。建立2个残疾人自强康复健身示范点,我市运动员在全省重大赛事中共获得奖牌4枚。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为20余人次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务。残疾人事业投入持续加大。中央、省级和焦作市财政下达残疾人发展补助资金669.80万元。全市新建立7个医养中心,基层服务残疾人能力持续增强。

                                                                                                                                                                                                                                                                                                                                               
       


       
专栏1  我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指标

       
       

“十三五规划

       

目标值

       
       

2020

       

完成数

       
       

1.残疾人家庭人均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6.5%

       
       

>8.5%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95%

       
       

100%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

       
       

>95%

       
       

100%

       
       

4.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99%

       
       

5.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99%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脱贫率

       
       

100%

       
       

100%

       
       

7.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0%

       
       

100%

       
       

8.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0%

       
       

100%

       
       

9.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95%

       
       

97.2%

       

我市有2.4万残疾人,占常住人口的7.2%,其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1.2万,残疾人数量多、特性突出,是一个需要特别关心扶助的困难群体,残疾人事业总体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相当数量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还比较困难。二是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保障水平还比较低。三是服务残疾人的能力与新时代要求还有差距,满足不了残疾人多层次、多样性的需求。四是残疾人平等权利还没有充分实现,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仍有发生。“十四五”时期,要加快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统筹解决和突破我市残疾人事业中的短板弱项,不断提高残疾人民生福祉,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弱有所扶,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新发展格局,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保障残疾人民生和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为主线,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现代化迈进,让残疾人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残疾人事业的各个方面,确保我市残疾人事业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着力完善残疾人帮扶制度,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注重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着力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坚持依法依规。推动残疾人基本权益全面落实,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

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实现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残疾人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为新时代现代化孟州建设作出新贡献。

——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网进一步织密扎牢,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

——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基本形成,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

——残疾人基础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优化,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

到2035年,残疾人事业与我市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物质生活更为宽裕,精神生活更为丰富,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平等、参与、共享与融合发展的理念和社会环境基本形成,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机制更加健全,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专栏2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

       
       

       
       

目 标

       
       

属 性

       
       

1.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

       
       

与我城乡居民

       

收入增长基本同步

       
       

预期性

       
       

2.城乡残疾人培训人数(人)

       
       

805

       
       

预期性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100

       
       

约束性

       
       

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约束性

       
       

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约束性

       
       

6.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预期性

       
       

7.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8

       
       

预期性

       
       

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7

       
       

预期性

       
       

9.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5

       
       

约束性

       
       

10.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5

       
       

约束性

       
       

11.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

       
       

160

       
       

约束性

       
       

12.无障碍环境建设覆盖面。

       
       

全域启动无障碍

       

环境建设

       
       

预期性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残疾人民生保障水平

1.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防止残疾人规模性返贫底线。落实“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要求,做好易返贫致贫残疾人跟踪监测和帮扶工作,做到精准监测、应纳尽纳。持续落实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政策措施,做好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帮扶工作。对脱贫人口中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加强智志双扶,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帮助提高内生发展能力,实现就业增收稳收。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残疾人,按规定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实施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强化产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展残疾人事业融合发展基地建设,以集中安置残疾人的企业为依托,在稳就业帮扶的基础上,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求,残疾人各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协会作用,组织协调资源力量加强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

2.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予以保障。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及时将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及精神障碍患者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通过医疗救助规定给予补贴,减轻残疾人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含高职、大专)阶段全部纳入教育救助范围,享受学生资助政策,给予减免费用、发放助学金、安排勤工俭学岗位等多样化的教育救助,继续开展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入学一次性资助关爱行动。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残疾人救助安置和寻亲服务。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工作。

3.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推动开展残疾人长期照护服务,着力解决残疾人的生活照护难题,依托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市级医养中心等,为有长期照护需求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医养、日间照料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接收符合条件的老年残疾人。

4.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率和待遇水平。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政策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落实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政策,按规定做好重性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参保患者门诊保障工作。支持就业残疾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推动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加强工伤预防和工伤职工康复工作。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合残疾人的意外伤害、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继续为困难残疾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升残疾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

5.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规定适时扩大补贴对象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配租公租房,持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

6.落实惠残优待政策。积极推进、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低收入残疾人电信业务资费优惠政策。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政策和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等优待政策,为残疾人携带辅助器具、导盲犬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和出入境提供便利。持续完善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精神障碍康复服务,为特殊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集中养护、康复、照护等服务。加强残疾军人、伤残民警相关抚恤优待工作,妥善解决伤病残军人生活待遇、子女入学等现实困难,保证残疾军人、伤残民警优先享受扶残助残政策待遇、普惠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7.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加强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应急方案中将残疾人列为优先保护对象。村(社区)探索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帮助残疾人更好应对突发灾害事故。开展残疾人应急科普宣传,增强残疾人自救互救能力。

                               
       

专栏3  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项目

       
       

1.最低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经本人(或监护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采取措施给予必要生活保障。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长期照护需求以及财政承受能力统筹确定,逐步完善补贴提标扩面办法。落实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构建主动发现、精准发放、动态监管的智慧管理服务机制。

       

3.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利用医养中心开展失智失能残疾人和重度精神残疾人集中托养工作。

       

4.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符合条件、有托养需求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根据需要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或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社会组织等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运动能力训练、职业康复。

       

5.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为残疾人建立社会支持网络,让更多残疾人有微信群”“朋友。为残疾人家庭提供临时照护喘息服务、心理辅导和康复、教育等专业指导。逐步在残疾人服务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6.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落实包保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村(居)委会或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为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护。

       

7.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资助。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办事处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给予支持。

       

8.残疾人电信业务资费优惠。合理降低残疾人使用移动电话、宽带网络等服务费用,减免残疾人使用助残公益类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流量资费。

       

9.困难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村(居)委会和残疾人协会、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对困难残疾人开展经常性走访探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协助予以解决。

       

10.残疾评定服务。免费为残疾人办理残疾评定,开展下乡集中办证、上门办证等便利服务。

       

(二)健全就业创业支持体系,推动实现残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1.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开展残疾人就业促进专项行动,依法大力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对安置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做到应收尽收、足额征收。完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信用管理机制,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纳入用人单位信用记录。依法推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预留岗位、定向招录,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补贴奖励等相关资金投入。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稳定残疾人集中就业。大力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加大对辅助性就业机构的支持力度,组织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就近就便参加生产劳动和职业康复。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残疾人,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1人就业。扶持和规范盲人按摩行业发展,推动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探索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诊所并逐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支持手工制作等残疾妇女就业创业项目,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产业发展。

2.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积极落实《河南省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按照《孟州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要求,针对残疾人的就业创业需要,帮助有就业愿望、具备就业身心条件、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相应的职业素质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加强残疾人就业适应性培训、订单式培训、定岗定向培训,以高质量、精细化的技能培训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创业。积极做好各类培训,带动乡镇办事处更有效地为残疾人就业助力。完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保障和管理制度。继续开展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积极选拔推荐优秀残疾人参加全国、省、焦作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暨残疾人展能节、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训,提升我市残疾人就业技能。

3.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等作用,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服务,将残疾人就业需求信息纳入就业信息平台,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展“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就业帮扶服务,促进用人单位与残疾人求职者双向互动,持续提高就业率,实现就业服务精准化、个性化。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在场地、设备、资金、人员等方面给予保障,逐步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职业能力测评、职业咨询、职业规划、职业介绍等一站式、全方位、闭环式就业创业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残疾人就业服务力度,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

4.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合理确定残疾人取得职业资格和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就业入职的体检条件,依法保障其平等就业权益。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无障碍环境及合理便利,在晋职、晋级、岗位聘任、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其平等待遇。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严肃查处强迫残疾人劳动、不依法与残疾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依法纠正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歧视残疾人行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权益,创造更加包容、公平的就业环境。

                               
       

专栏4  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重点项目

       
       

一、补贴类

       

1.残疾学生见习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在见习期间给予一定标准的补贴。

       

2.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场地租金、机构运行、无障碍环境改造、生产设备和辅助器具购置等补贴。

       

二、奖励类

       

1.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

       

2.残疾人就业服务奖励。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残疾人就业供需对接方面的作用,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单位,按就业人数给予奖励。

       

三、就业服务类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项目。编制50人以上(含50人)的市级党政机关编制63人以上(含63人)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5年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我市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含15%)的残疾人。

       

2.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建设项目。依托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实训基地、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生产增收。

       

3.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依托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建设一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打造残疾人职业 技能培训、实习见习和就业创业示范服务平台。

       

4.人按摩提升项目。大力推动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就业执业,完善职称评定有关规定。促进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5.残疾人新就业形态扶持项目。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帮助残疾人参与网络零售、云客服、直播带货、物流快递、小店经济等新就业形态。

       

6.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目。加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能力建设,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提升残疾人就业水平和质量。

       

7.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项目。各乡镇办事处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社会救助协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社区服务人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

       

(三)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1.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持续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完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提高康复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各类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不断提质提标扩面,优先保障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逐步实现7—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全覆盖,加强对康复机构的督导,努力让残疾儿童享有更好的康复服务。加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健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完善全面康复业务布局,强化服务功能。让康复机构与社区康复相互补充,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鼓励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和居家康复服务。深化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保障签约医生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快高素质、专业化康复人才培养,逐步推进“医康教”融合发展。

2.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推广安全适用的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增强优质康复辅助器具供给能力,推动康复辅助器具服务提质升级。鼓励实施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完善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加强各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建设,提升适配技术水平,优化适配服务流程。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专业人员培训,推动辅助器具适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3.强化残疾预防。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原则,实施残疾预防行动,推动残疾预防纳入各领域规划部署,完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提升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期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继续针对先天性结构畸形等疾病实施干预救助项目,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育障碍致残。织密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大力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不断提升儿童致残性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的能力和效果。实施相关疾病预防干预措施,减少重大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疾病致残。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加快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备,提高自然灾害和火灾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和院前急救能力,防止意外伤害致残,减少因灾害、事故、职业伤害等致残。结合“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爱眼日”等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

                               
       

专栏5  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重点项目

       
       

1.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评估,为残疾人普遍 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和支持服务。

       

2.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精准适配、康复训练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出台我市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不断优化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康复质量。

       

3.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服药指导、社区康复、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技能培训、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不低于80

       

4.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增加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供给,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和居家康复服务。

       

5.康复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加强康复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残疾人康复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将康复专业纳入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村医等培养培训内容。

       

4.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贯彻落实《河南省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快发展医教、康教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建立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义务教育办学体系,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行融合教育,健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实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科学教育安置。继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培养方式,提升教书育人能力素质。贯彻落实《河南省第二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加快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落实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幼儿)予以资助。为残疾学生提供辅助器具、特殊学习用品、康复训练和无障碍等支持服务,为残疾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职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专栏6  残疾人教育重点项目

       
       

1.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规范设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学需求进和评估给予科学教育安置。 推动我市送教上门工作。

       

2.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加公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建设,开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

       

3.残疾人职业教育提升项目。支持普通职业院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

       

4.融合教育推广项目。鼓励普通学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设置随班就读区域资源中心或资源教室配备必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 人员。

       

5.手语文推广项目。大宣传力,提高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的社会关注度。向公共服务行业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加强手语文推广人才培养。

       

5.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鼓励残疾人参加“书香中原”全民阅读等公共文化活动,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推动创建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示范中心(站、点),不断满足残疾人文化需求。加强农村地区重度残疾人文化服务,为盲人、聋人提供无障碍文化服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专栏,鼓励网络视听媒体和融媒体中心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发展特殊艺术,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扶持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和师资培养。积极参加第十一届焦作市残疾人艺术汇演,争取选送更多的优秀节目代表焦作市参加第十一届河南省残疾人艺术汇演。

6.推动残疾人体育全面发展。将残疾人作为重点人群纳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持续开展“残疾人健身周”活动,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发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身边化服务。持续举办残疾人康复健身指导员培训班,壮大残疾人康复健身指导人才队伍。每年举办“全国特奥日”运动会,促进智力残疾人参与健身、融合发展。积极备战焦作市残疾人体育赛事,不断提高竞技水平。参加焦作市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加强残疾人体育人才培养,探索建立优秀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选拔培养和就学、就业、奖励等激励机制。

                               
       

专栏7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重点项目

       
       

一、残疾人文化服务

       

1.“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项目。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五个一(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文化服务。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基层文化设施,添必要的文化设备,推动基层创建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示范中心(站、点)。

       

2.盲人文化服务项目。为人提供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 读、无障碍电影电视剧等产品和服务。推动公共图书馆人阅览室(区)建设,增加公共图书馆盲文图书和视听文献资源。鼓励电影院线、线电视、网络电视 提供无障碍影视服务。

       

3.聋人文化服务项目。鼓励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加配字幕,鼓励电视台开播国家通用手语或实时字幕栏目。

       

4.网络视听媒体文化服务项目。加强残疾人融媒体平台建设,依托网络视听 媒体开设残疾人文化宣传专题节目。

       

5.特殊艺术推广项目开展残疾人特殊艺术项目发掘保护工作,加强特殊 术人才培养,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支持残疾儿童少年艺术教育。支持 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等项目。

       

二、残疾人体育发展

       

1.残疾人技体育提升行动。不断提升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积极向焦作市输送优秀运动员及教练员,争取在市、省、全国残疾人赛事上取得好成绩。

       

2.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推广适合残疾人的康复健身体育项、方法和 器材,设立残疾人自强康复健身示范点,培养残疾人康复健身社会体育指导员。 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家庭服务。组织举办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等群众性体育品牌活动。

       

7.推进残疾人服务业发展。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标准体系,推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常住人口。开展残疾人服务需求评估和服务资源调查,加快康复辅助器具、康复教育、托养照护、生活服务、无障碍、文化休闲等残疾人服务业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服务,满足残疾人多元化、多层次品质生活需求。扶持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支持残疾人服务机构连锁化、品牌化运营。严格规范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全面推行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实现“跨省通办”。

(四)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为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提供良好环境

1.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权益维护。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配合同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确保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结合“八五”普法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培养助残公益律师队伍,开展法律援助志愿助残行动,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服务。坚决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不断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有效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维护政策。实施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水平,在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社区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加快开展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提高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水平。探索推进传统无障碍设施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提高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和全社会无障碍意识,加强无障碍监督,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政府政务、公共服务、电子商务、电子导航等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快普及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和自助公共服务设施设备无障碍,帮助残疾人消除“数字鸿沟”,共享数字生活。

                               
       

专栏8  无障碍重点项目

       
       

一、无障碍设施

       

1.实施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快完善全无障碍设施,科学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

       

2.路交通无障碍。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地下通道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横道交通信号灯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

       

3.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加快推动医疗、教育、文化、体育、交通、金融、 邮政、商业、旅游、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 残疾人服务设施以及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无障碍改造。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设施、 交通设施、旅游景区等无障碍公共厕所建设。

       

4.社区和家庭无障碍。推动居住建筑、居住社区建设无障碍设施。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二、信息无障碍

       

1.公共服务信息无障碍。加快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 信息无障碍建设。推动新闻资讯、社交通讯、生活购物、医疗健康、金融服务、 学习教育、旅游出行等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的无障碍改造。 推进自动售卖设备、医院自助就医设备、银行自动柜员机等自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利用图像识别、二维码等 技术加快食品药品信息识别无障碍。

       

2.应急服务信息无障碍。把国家通用手语、国家通用文作为应急语言文字 服务内容,政府新闻发布会和电视、网络发布突发公共件信息时加配字幕和手 语,医院、疏散避险场所和集中隔离场所等设置语音、字幕等信息提示装置

       

三、无障碍服务

       

政府新闻发布会配备同步速录字幕、手语翻译鼓励政务服务大厅和公共服 务场所为残疾人提供字幕、手语、语音等服务。支持建设听力、言语残疾人无障 碍信息服务平台。

       

3.营造自强和助残的文明社会氛围。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活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内容,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扶残助残传统美德,积极倡导残疾人“平等、参与、融合、共享”的现代文明理念,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文明社会氛围。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鼓励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实施助残慈善项目。加快发展扶残助残志愿服务组织,深入开展“豫·爱同行”志愿服务关爱行动。讲好残疾人励志故事,激发残疾人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加强残疾人事业全媒体传播能力建设,办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树立扶残助残典型,扩大扶残助残的社会影响力,营造扶残助残良好氛围,激励和引导更多的人参与扶残助残行动中来。支持残疾人题材优秀纪录片、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

(五)加强支持保障措施,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1.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领导体制。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焦作市委、孟州市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统筹协调,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2.健全多元化投入格局。市政府要按规定保障残疾人事业经费,按照支出标准和支出责任合理安排经费。建立完善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教育、康复、无障碍改造、文化、体育等助残项目的制度,增加彩票公益金助残事业支出。加快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资金原则上优先保障实施需求量大、效果好、残疾人满意度高的项目。落实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充分发挥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等公益慈善组织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格局。

3.推进残疾人服务设施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服务设施全覆盖,促进服务设施规范运营和发挥效益。鼓励政府投资建设的残疾人服务设施无偿或低价提供给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使用,对民办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给予支持。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服务设施和基层残疾人组织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将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社会保障卡等加载残疾人服务功能。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残疾人服务体系,推动数字化服务在助残中的普惠应用。改进残疾人服务需求和服务供给调查统计,完善残疾人口基础数据,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4.加快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开展康复、残疾预防、主动健康等基础研究,支持康复辅助器具等领域关键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应用。鼓励企业参与残疾人服务科技创新和应用。加强残疾人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建设和职称评定,引导广大从业人员积极投入“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加快培养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照护、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队伍。

                               
       

专栏9  基础设施和信息化重点项目

       
       

1.特殊教育学校提升项目。办好特殊教育学校,不断进行质量提升。

       

2.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项目。优化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布局,改善现有 设施条件,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福利体系,为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集中照护、康复服务。

       

3.互联康复项目。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康复服务平台,为基层康复机构、 残疾人、残疾儿童少年及其家庭提供指导和服务。

       

4.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项目。完善全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系 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按比例就业年审系统和人医疗按摩人员管理系统,保 障有效运行。

       

5.残疾人服务大数据建设项目。建设残疾人口基础信息和服务需求、服务资源信息数据库,实现与政府有关部的数据联通共享,推动精准化服务和精细化 管理。

       

5.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市、乡镇办事处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村(居)委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实施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明确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建设市、乡、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开展残疾人需求评估,加强服务资源统筹,促进残疾人事业城乡协同发展。建立“阳光家园”“残疾人之家”等服务平台,开展残疾人集中照护、日间照料、社区康复、辅助性就业等服务。将残疾人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为残疾人服务提供场地,村(居)委会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做好走访探视、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安全提示、辅助性就业、社会工作等服务工作,实现“乡乡有平台(设施)、村村有服务”。开展下乡集中办证、上门办证等便利化服务。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有序开展助残服务。

6.发挥残疾人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各级残联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扛稳抓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党建高质量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高质量。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基层残疾人解难解困,团结引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深化残联改革,通过专兼挂等方式,增强工作活力。进一步强化基层残联组织建设,提高市和乡镇办事处残联服务能力,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规范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选聘、任用、绩效考核,改善工作待遇,提高履职能力。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加大经费和工作条件保障力度,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作用。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重视残疾人干部、年轻干部、基层干部选拔,培养忠诚、干净、担当和懂残疾人、知残疾人、爱残疾人、心系残疾人的高素质、专业化残联干部队伍。加强各级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要把为残疾人谋福祉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恪守职业道德,加强思想修养,提高专业素质,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

四、实施机制

实施本规划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和全社会的义务。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在“十四五”末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