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政
孟政〔2014〕26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31
浏览次数:
索 引 号:
孟政〔2014〕26号
文  号: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 其他文件> 孟政
发布机构:

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14〕5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名普查的范围、内容
  普查范围:孟州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域。
  普查内容:查清地名及相关属性信息,对尚未命名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建立、完善各级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加强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包括山川、河流、交通、建筑物、历史古迹、各类机构、公园、工农业园区、自然遗产、绿地、旅游景区等)
  二、地名普查时间安排
  此次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
  (一)普查准备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定方案、培训人员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普查实施阶段。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完成地名普查及汇总、成果上报和自查、验收准备工作。
  (三)普查验收阶段。2016年7月至12月,接受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地名普查成果核查。
  (四)成果转化阶段。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汇总、上报工作,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开展普查成果转化利用。
  三、地名普查的组织实施
  此次地名普查范围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技术要求高,为加强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孟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制定统一的实施方案、工作规程和普查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要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具体工作计划,报上一级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普查工作。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地名普查工作的进度和存在问题,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地名普查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共享已有资料、成果和数据信息,主动及时提供地名普查的相关资料,共同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问题。
  (二)加强普查力量。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普查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按照工作量落实普查工作人员,明确普查工作岗位职责,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填报工作。普查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规程和技术标准认真做好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有效真实。
  (三)保障普查经费。市财政部门要把普查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足额落实人员、技术、培训、场地、专用设施设备等各项专门经费,保障普查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市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四)确保普查质量。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运用遥感、网络、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空间定位、数据采集、信息汇总等工作,充分共享已有资料、成果和数据信息,提高普查效率和准确性。市普查领导小组要聘请有关地名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普查质量监督小组,建立完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制度,对普查工作进行全程质量控制,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普查工作。
  (五)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宣传栏、街路牌广告栏等多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孟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4年12月17日
  附  件:
  孟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所成(副市长)
  副 组 长:谢  毅(市政府办纪检书记)
  刘泽宇(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钱万军(市编办副主任)
  王宇峰(市人武部副部长)
  崔月玲(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赵景花(市教育局副局长)
  姚立新(市科技局副局长)
  赵复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赵宝军(市公安局副局长)
  汤申红(市民政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梁玉珍(市财政局副局长)
  石  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立新(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台金升(市水利局副局长)
  行兴盛(市商务局副局长)
  吴景有(市安全监管局纪检组长)
  籍红旗(市农业局副局长)
  花艳红(市林业局副局长)
  朱云彩(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局长)
  成二超(市统计局副局长)
  梁永照(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郝战中(市城管局副局长)
  张集体(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孟丽(市旅游局副局长)
  张晓光(市粮食局副局长)
  丁吉颜(市民宗局副局长)
  冯世金(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庞景山(市工商局副局长)
  穆会成(市河务局副局长)
  陈  影(市邮政局副局长)
  孙  恒(市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聂  峥(市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杜孟霞(市档案局副局长)
  张丽君(市史志办副主任)
  张红军(产业集聚区办公室副主任)
  周文中(会昌办事处党委委员)
  张志敏(大定办事处副主任)
  王大玮(河雍办事处党委委员)
  魏麦仙(河阳办事处综治办副主任)
  张  武(南庄镇政府纪检书记)
  许庆辉(化工镇党委副书记)
  李永波(城伯镇组织书记)
  周  晶(谷旦镇副主任科员)
  董文涛(西虢镇副镇长)
  刘  明(赵和镇党委委员)
  刘建忠(槐树乡纪检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