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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政〔2018〕41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孟州市农村改厕及乡镇公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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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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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政〔2018〕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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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孟州市农村改厕及乡镇公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9月28日    
                                                            孟州市农村改厕及乡镇公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推进2018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之农村“厕所革命”,按照《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豫办〔2018〕14号)《2018年河南省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豫建〔2018〕71号)《中共孟州市委 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孟发〔2018〕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
    目前全市需实施农村户厕改造共250个行政村,约6.2万户。到2020年底,完成全市85%以上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并同步实施粪污治理;其中,2018年完成14个试点村整村改厕,完成250个行政村村室改厕。   
    按照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的标准规划建设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公厕,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免费开放的乡镇公厕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乡镇公厕的设施标准和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逐户调查群众意愿,确定农户基本情况、改厕模式及厕所位置等,保障农民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动员农民参与农村改厕工作。
    政府引导,协调推进。建立市政府统一部署、公共财政扶持、专业服务相结合的推进机制,实行市级、乡镇办事处、村级三级联动,分级负责。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经济实用、维护简便、资源利用的原则,结合地形地貌、农业生产方式、农户生产生活习惯等因素,合理确定改厕模式,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
    示范带动,整村实施。通过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的示范带动,引导群众主动改厕;以行政村为单位,引导整村实施农村改厕工作。
    二、改厕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改厕对象。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的重点是达不到无害化卫生标准的农村厕所,多年无人居住和三年内有搬迁计划的农户可暂不列入改厕计划。
    (二)补助标准。按照政府补助引导、群众投工投劳相结合的原则多方筹集改厕资金,对实施改厕的农户由市财政局和乡镇办事处进行补助,厕室建设原则上由农户负责。对按期完成任务的,农户改厕(含村室厕所)市财政每户补贴500元。   
    三、实施步骤及要求
    (一)科学制定改厕计划。2018年至2020年,分年度制定全市农村改厕计划,明确政策措施、年度任务、时间节点、资金安排要求等。
    (二)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按照群众接受、经济实用、维护方便、不污染水体的要求,合理确定改厕模式。在污水管网覆盖到的地区使用完整下水道式水冲厕所;在污水管网覆盖不到的地区推广使用三格化粪池式厕所,化粪池预留排水出口,以利于后期与污水管网的连接;对已建有沼气池并符合改造条件的农户,推广使用三联通沼气池式厕所;在不适宜三格化粪池施工的丘陵地区或地处偏远、人口稀少、极度缺水等特殊情况地区,可选择使用粪尿分集式、双坑交替式等其他改厕模式;在美丽乡村示范村,推广使用水冲式厕所并配建污水收集管网、单村或联村污水处理站。
    乡镇公厕建设可参照市住建规划部门提供的标准图册建设,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三类及以上标准,满足厕所设置密度和设置间距的要求。厕所外观、色彩要与周边环境和建筑相协调,突出厕所建筑标志。
    (三)严格执行改厕流程。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购料、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开展农村改厕工作。厕具由各乡镇、办事处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合理确定改厕模式后统一招标采购,参与招标的化粪池、卫生洁具应具有检测报告,主要参数要达到河南省地方标准。以村为单位统一施工,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本地队伍,由各乡镇、办事处根据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年度改厕任务完成后,由市联合验收组共同验收。
    (四)强化质量指导管理。市爱卫办负责对农村改厕工作进行培训指导,组织乡镇办事处、村庄具体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进行改厕技术规范专业培训。各乡镇、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改厕设施质量的巡查与指导监督,改厕施工必须由经过培训的施工人员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施工人员或队伍要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符合标准要求。
    (五)注重长效管理。按照建管并重、市场主导、依靠群众、多方协同、有机结合的原则建立农村厕所管护和粪污治理长效机制。
    1.改厕管护。厕所改造结束后,各乡镇、办事处要组织各行政村继续做好检查维修、定期清理、粪渣资源化利用等工作,做到“五有”:有制度,明确粪污收集处理具体实施办法和责任人;有标准,明确维修、抽取、转运、处理的具体要求;有队伍,配备精干高效、责任心强的管护人员;有经费,保障日常管护专项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有督查,通过督查等多种途径推动管护机制的落实。
    2.厕所粪污治理。对不能进入管网的厕所粪污,各乡镇、办事处要明确收集处理方式,确保粪污管控率达到100%。粪渣粪液可由乡镇、办事处统一组织收集后送到城区、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鼓励现有堆肥厂或有机种植、林果种植大户将收集后的粪渣、粪液进行资源化利用,市政府对粪肥资源化利用的企业和养殖户进行政策扶持。在农村污水处理、城乡环卫一体化等工作规划部署时,要把农村厕所粪污长效治理统筹考虑进去,一并安排实施。
    四、2018年建设任务
    (一)年度目标
    2018年,完成250个行政村村室改厕;完成14个试点村整村改厕;每个乡镇政府驻地新建、改建2座以上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三类及以上标准的公共厕所。
    (二)实施步骤及有关要求
    1.筹备阶段(9月30日前)
    各乡镇、办事处做好整体推进计划、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农户进行改厕意愿调查,确定改厕户数、改厕模式和产品,建立改厕底册台帐(详见附件三)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完成对改厕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的技术培训工作。
    各乡镇要对公厕进行合理选址,布局规划要与现有公厕合理搭配,现有公厕达不到三类标准的需进行提升改造,确实无法改造的需拆除重建。建设地点应在公共开放场所,不得建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建设用地由镇村负责协调。各乡镇要制定公厕建设实施方案,完成厕所电子地图绘制,标明现有位置、计划新建改造厕所位置、规格等信息。财政部门要简化采购招标程序,各乡镇、办事处于9月30日前确定施工单位。
    2.实施阶段(11月20日前)
    完成250个行政村村室公厕改造,村室公厕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分设男女厕所,并配备洗手池;完成乡镇农村居民改厕。
    完善乡镇公厕建设前期手续,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节点计划,建立工作台帐,全面推进乡镇公厕建设,形成建设高潮。
    3.验收阶段(11月30日前)
    农村改厕工作可随时验收,整村改厕完成后(包括乡镇公厕、村室公厕),由各乡镇、办事处进行初验,初验结果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请市政府组织市委农办、市财政局、爱卫办、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等单位组成联合验收组按照验收标准进行复验。复验合格的,验收报告报市财政局备案,作为拨付补助资金的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孟州市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赵国强同志、市政府副县级领导苟朝功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农办、爱卫办、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财政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为成员单位,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农村改厕和乡镇公厕建设工作。要把农村改厕、厕所粪污治理、乡镇公厕建设作为乡村振兴、城乡统筹、脱贫攻坚、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统筹安排人员、财力,加强督导,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办事处是农村改厕和乡镇公厕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并于9月30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督促落实,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要考虑大气扬尘封土期影响,精细安排工期节点,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做好宣传引导和配合施工等工作。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搞好乡镇公厕建设服务,各有关部门负责做好业务指导,抓好监督检查。
    (三)落实经费保障。按照市政府适当补贴,各乡镇、办事处筹集、群众自筹和争取上级资金等相结合的原则,多方筹集改厕资金。整村改厕任务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个月内,市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各乡镇要将乡镇公厕建设管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厕所建设各项资金需求。积极探索以商建厕、以商管厕、厕所冠名等运营管理新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厕所建设和运菅维护。通过厕所外墙广告和内部多媒体推广和自动售卖机场地租赁费等方式,补贴公厕运行维护经费,实现公厕资本运营。
    (四)健全督查奖惩机制。将农村改厕和厕所粪污治理、乡镇公厕建设工作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域旅游等工作一并督导考核。一是周督查。对照各乡镇、办事处周进度报表,随机抽查三分之一的农户改厕,反馈存在问题。二是月点评。在周督查的基础上,根据改厕进度、存在问题等情况对各乡镇、办事处进行排名,择机在排名靠后的乡镇办事处召开现场会,通报排名和存在问题。三是年度考核。结合月排名和各乡镇、办事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对没有完成任务且排名最后的乡镇办事处,予以通报批评和问责,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对按期完成公厕建设任务并通过联合验收的,每座公厕由市财政予以三分之一建设费用的补助。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改厕对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的重要作用,及时报道农村改厕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农村改厕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孟州市2018年农村改厕任务分配表
       2.孟州市农村改厕验收办法
       3.孟州市2018年农村改厕统计表
附件2

孟州市农村改厕验收办法

一、验收标准
1.农户改厕原则上在原厕所基础上进行,另选址改厕的,原厕所要停止使用并取缔。
2.农户原有男女两个厕所的,必须全部改完,不得出现改一个留一个的情况。
3.厕室标准:有围墙且不低于1.8米;有顶棚,不破损不渗漏;内部选用瓷砖或其他坚固耐用且宜清洗材料;外墙体刷白;无蝇蛆,无臭味。
4.便器应既符合标准要求,又能满足粪便收集的需要。冲洗设备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既环保节水,又能满足冲刷粪便的动力需要。
5.厕所内部空间标准应以便器下口中心为基础,距后墙不少于35厘米,距边墙不少于40厘米。
6.水冲式厕所应有完整的上下水系统,能保证日常冲刷粪便所需用水并且能通过下水管道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化粪池式厕所化粪池的选用、有效空间、安装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建成后应经过渗漏检验,满水24小时减少水位不超过1厘米。其它模式厕所应符合《农村改厕技术规范》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
二、施工步骤
1.各乡镇、办事处组织开展农户改厕意愿调查,逐户填写《改厕农户档案管理信息表》,汇总后制成《孟州市2018年农村改厕统计表》,确定改厕户数、改厕模式,建立改厕底册台帐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
2.各乡镇、办事处按标准统一招标采购便器等设施,统一安排施工队伍施工。
3.乡镇办事处(或村委会)与农户签订改厕协议书,农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保存施工前、施工中及施工完成后相应图片。
三、验收步骤
1.乡镇办事处组织住户初验并填写验收表。
2.乡镇办事处将整村完成改厕并通过初步验收的农户改厕统计表、初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科。
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请市政府组织市委农办、市财政局、爱卫办、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等单位组成联合验收组按照验收标准进行复验。


 孟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