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政
孟政〔2012〕42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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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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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政〔201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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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及文物保护工作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刘氏三门宗祠、杜家祠堂等21处文物单位列为我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方式,扎实做好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等工作,促进我市文物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附件:孟州市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