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政
孟政〔2012〕9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郭新明等9人记三等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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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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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政〔20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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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推进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建设,扎实开展“平安孟州”创建活动,不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市被焦作市委、市政府授予“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工作先进市”称号。河雍街道办事处、西虢镇、城伯镇被焦作市委、市政府授予“2011年度平安建设AAA级示范乡镇(街道)”称号。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平安孟州”建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中共孟州市委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平安孟州”创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意见》(孟发〔2007〕3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受到焦作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乡镇、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人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每人奖励20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推进“平安孟州”创建、促进和谐孟州建设再立新功;全市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拼搏进取,扎实工作,勇争一流,为孟州走在中原经济区建设前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1年度平安建设AAA级示范乡镇(街道)
      记三等功人员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