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政
孟政〔2012〕19号 孟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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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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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政〔201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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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市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方便新闻媒体通过权威、公开、正规的渠道获取新闻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根据省、焦作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新闻发言人职责
    1.负责市政府新闻信息的管理和发布工作;
    2.制订市政府新闻发布计划,策划举行新闻发布活动;
    3.接受各级媒体采访,向记者发布市政府的重要新闻;
    4.参加新闻信息通报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媒体通报市政府重要工作及需要发布的相关新闻信息;
    5.负责处理市政府突发新闻事件,拟定报道口径及相关重要事项,及时向媒体介绍情况,提供必要信息;
    6.负责处理与市政府新闻事务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新闻发言人的选定
    新闻发言人代表着市政府形象,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政府工作情况和动态,具有较高的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三、新闻发布的内容
    1.新闻发布主要通报市政府各阶段的中心工作、重要部署和重大举措。
    2.通报全市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3.通报新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4.通报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5.通报市内重大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
    6.通报重要岗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7.发布全市重大涉外活动的新闻。
四、新闻发布的时间与形式
    市政府新闻发布活动,用于介绍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如遇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适时安排。新闻发布活动可采取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媒体通气会、接受媒体采访、发表新闻谈话等方式进行。
五、新闻发布纪律
    1.新闻发布的主题和内容,一般由新闻发言人初审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涉及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涉及全市的重要政策,须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2.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国家机密。新闻发布会要突出信息发布内容的权威性、新闻性、时效性和导向性,注重沟通市政府、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联系,体现市政府执政为民、坦诚负责、公开透明的形象。
六、工作落实
    此项工作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协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