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孟州市人民政府社会评议制度》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孟州市人民政府社会评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市政府权力公开工作,促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顺利开展,更广泛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平、公正、准确的评价政府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评议,把评议权交给基层组织和群众,由基层组织和群众确定评议等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评促纠,寓纠于建,逐步形成评、纠、建相互促进的有效机制。
3、评议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评议时间和次数根据需要确定,评议结果作为综合考核依据。
二、评议对象
市政府班子组成人员及市政府各组成部门。
三、评议内容
(一)优化环境方面。是否存在政策不落实,行政行为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问题。
(二)依法行政方面。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执行上级决定、命令,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有无滥用权力、以权代法、以罚代管和变相罚款现象;有无假公济私、公权私用、“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行政效能方面。是否存在擅自设立行政审查项目、审查环节多、审批时间长的问题;有无办事效率不高、拖延、推诿、扯皮现象;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
(四)政务公开方面。是否公开办事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监督投诉电话;是否认真落实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和过错追究制,有无办事不公开、不透明、群众意见多的问题。
(五)廉洁从政方面。是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有无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问题。
四、评议程序
评议采取问卷评议、代表评议等方式进行,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制定评议方案。确定评议对象、内容、时间方法步骤、参评人员等,制作评议表格,并向社会公布;
(二)开展问卷调查。根据确定的调查样本,统一发放并回收民主评议测评表,统计汇总测评情况;
(三)进行综合评定。结合检查评议、问卷调查等,综合评定政府工作开展情况,结果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反馈,并在规定范围内公开;
(四)作出恰当处理。根据评议结果,对存在的问题作出恰当的处理,并督促落实到位。
五、考核办法
评议结果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
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进行通报表扬;被评为“不满意”等次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对评议意见和建议,具备整改条件的,应在接到反馈通知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并立即进行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向群众做出说明,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整改。对评议意见和建议,应当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追究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