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孟州市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
来源: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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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降低购房成本,支持合理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孟州市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是20235月1日至12月31(含)期间,孟州市内购买已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含商品住房与商业用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自然人。二是补缴以往购买商品房欠缴契税的自然人(含商品住房与商业用房,不含二手房)。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具体如下:

    1、购买新建商品房(含商品住房与商业用房,不含二手房)的,按照契税实缴总额的20%给予补贴;在以上规定时间之外购买商品房或缴纳契税的,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以契税缴纳日期为准)。

    2、补缴以往年度购买商品房契税的,凡在20235月1日至12月31(含)期间补缴契税的,所产生的滞纳金按50%补贴。

    在以上规定时间之外补缴契税的,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以契税缴纳日期为准)。

    三、契税缴纳办理方式

    契税缴纳采取现场缴纳方式:

    1.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纳税人携带申请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办理住房套次查询

    (2)资料审核:纳税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税务窗口进行资料审核。

    (3)缴纳契税:审核资料合格后,纳税人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税务窗口现场缴纳。

    2.办理地址:

    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河雍大街西段255号

    3.税款缴纳方式:

    纳税人可以通过刷银行储蓄卡或信用卡方式缴纳,也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提前绑定好银行卡)等支付方式缴纳。

    4.办理所需资料: 

      资料来源

 

个人情形

个人提供

开发商出具

住房保障中心出具

不动产部门

出具

未婚

身份证和户口本

购房合同

购房全额发票

以上原件与复印件

开具发票或

出具价税分离证明

 

 

 

 

 

 

开具发票或

出具价税分离证明

《房屋信息查询告知单》原件

 

 

 

 

 

 

 

《房屋信息查询告知单》原件

不动产信息查询情况表》原件

 

 

 

 

 

 

不动产信息查询情况表》原件

已婚

身份证(夫妻双方)、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户口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等原件与复印件

离婚

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户口本(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等原件与复印件

丧偶

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户口本(本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结婚证、配偶的注销证明(若户口本上已显示丧偶,结婚证及配偶的注销证明可不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商业用房仅需提供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

以上所有资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5.契税缴纳现行适用税率如下:

商业房屋契税税率统一为4%;住房按照以下情况确定适用税率:

住房套次

住房面积

税率

家庭首套住房

90m²及以下

1%

90m²以上

1.5%

家庭第二套住房

90m²及以下

1%

90m²以上

2%

家庭三套(含)住房以上

 

3%

注: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6.现场办理特别提醒

1)以上所有资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

2)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服务电话:03918156901

四、补贴资金办理方式

1.申报方式

申请人缴纳契税后,携带纳税人身份证、银行卡、契税完税证、房屋购买合同(其中购买新建商品房需提交经孟州市住房保障中心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票等资料原件,到住房保障中心一楼大厅进行资料审核、登记,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要求:契税完税证、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可正反复印

2.申报补贴及发放补贴时间

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1月15日申请人进行契税补贴申报,以申报时间为准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申请人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未在申报补贴时间段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权利。

咨询服务电话:0391-8166819  0391-8161132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执行,市财政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孟州市财政局          孟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孟州市税务局          孟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