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全面推广使用电子保函的通知
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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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交易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全市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和提升全流程电子化应用水平。同时,为有效降低各交易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的交易成本和招投标信息泄密风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行业监管部门决定: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在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全面推行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再收取纸质保函。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明确电子保函的递交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推广使用电子保函形式。

电子投标保函递交方法:投标人直接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按要求操作,在线确认企业信息并选择银行/担保机构,由银行/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


孟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孟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孟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