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箱回复内容

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信件详情

主  题:

驾照扣分问题

写信时间:

2021-06-09 09:29:59

处理部门:

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21-06-16 17:15:37

详  情:本人c1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是2012年6月4号,因需要处理违章,于2021年6月3日去孟州市交警队窗口办理扣分业务,当时咨询负责扣分业务的工作人员“过了6月4日后是否扣分恢复12分,”工作人员当时回答我“是”,然后我办理了扣分业务,扣了我3分,今天我又去查询办理业务,分数并未清零,咨询工作人员,只是给我回复之前扣除的3分并未缴费,扣分累计到2022年6月4日。与之前解释的根本就不一致。对我本人造成极大地损失,更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表示非常不满,

回复内容

您好: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您6月3开到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出处罚决定书后,民警告知扣分及罚款情况,提醒及时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并书面告知,签字确认。由于您当日未缴纳罚款,因此记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